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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7年度下半年专利创造资助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18-01-18 14:51: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全市有关专利申请(权)人、山东省专利资助集中兑付单位:

一、山东省2017年度下半年专利资助,是指专利授权日在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的发明专利授权进行的资助,7月份之前的不再受理。。

二、专利创造资助,是指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不包括港、澳、台专利(申请)。PCT申请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三、专利创造的资助标准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2000元/件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职务20000元/件、非职务10000元/件,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

四、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权(申请)人均可在济南市知识产权局服务窗口申报山东省2017年度下半年专利创造资助。

五、山东省2017年度下半年专利创造资助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9日。

六、申报应当提交的纸质材料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2份;

2.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

4.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2份;

2.发明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及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各1份;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

4.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三)如专利权(申请)人为2个或多个,应当提供共有专利权(申请)人的同意书。

(四)如收款人单位名称与专利权(申请)人名称不一致,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集团关系、名称变更等);个人必须一致。

(五)职务发明的纸质材料中《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应在左上角盖财务章,其他材料均应在左上角盖公章;非职务发明的所有纸质材料均应有专利权(申请)人的签名(左上角)。

(六)《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除签名外均应打印。

(七)集中兑付单位需提交材料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1)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1)专利证书第一页及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PCT申请:

(1)申请和缴费通知书复印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PCT国际检索报告;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集中兑付单位均应提交《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济南)》纸件和电子版,纸件须加盖公章。

七、所有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职务发明)或签名(非职务发明)。

八、申报专利资助均应提交《汇总表》电子版。

(一)职务发明提交《山东省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帐汇总表》电子版,非职务发明提交《山东省专利资助个人汇款汇总表》电子版。

(二)电子版的文件名应当按下列要求命名:

浪潮集团省局资助(职务发明)

张某某省局资助(非职务发明)

(三)《汇总表》电子版(即Excel版电子汇总表)应发送至kjfwdt@163.com邮箱。

九、各种表格包括《山东省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帐汇总表》、《山东省专利资助个人汇款汇总表》、《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及共有人同意书应在济南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专区”栏下载,压缩文件名称为“山东省2017年度下半年专利资助表格”。

十、其他事项

(一)受理方式:各种纸件材料均须当面提交,拒绝转交、邮寄、快递。

(二)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受理地点: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服务窗口,市中区站前街9号3层东厅B区。

(四)咨询电话:市局窗口:12330—2   省局电话:8819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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