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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15 09:50: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高新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高新区2015年度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具体条件: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认“员”级职称;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认“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确认“助师”级职称,或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直接确认“助师”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认“助师”级职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认中级职称;
5、博士学位获得者,当年可确认中级职称。
二、申报渠道
1、高新区人事代理企业及个人
人事档案在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手续的,可直接到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行申报。
2、非高新区人事代理企业及个人
在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工作,且人事档案在济南市及市内其他县(市)区人才中心的,可到档案管理部门申报。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附件1,需双面打印),确认中级职称人员3份,确认初级职称人员1份。
2、提交学历证、学位证、毕业报到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如果报到证派遣到生源地人社部门,需另提交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3、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二寸照片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确认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4、填报《2015年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花名册》1份(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2日—11月6日,请严格遵守时限,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A厅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号窗口(舜华路77号)。
五、注意事项
1、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A4纸,正反面打印),所提交材料与个人情况必须一致。不得擅自改动表格制式,不得有空项,不得擅自涂改,“主要工作业绩”部分要认真填写,要体现出毕业后的详细工作情况。
2、已纳入全国统一考试,以考代评专业技术系列的不再确认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如:计算机、经济、会计等专业。
3、因此项工作涉及人员众多,业务量大,请各单位及个人在所提交的照片背面写上单位、本人姓名。另外,需下载填报《2015年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花名册》(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 喆 朱 庆
咨询电话:88871237
E-mail: gxqrczx13@163.com
附件: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职称)确认表》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