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5186675
发布时间:2016-08-24 10:04: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省局2016年工作安排意见,现将省级第十二批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第十批“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材料按照省局《关于培育支持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意见》(鲁中小企办字[2011]3号)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写。
2、推荐上报的“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必须是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附各市认定文件)。
3、申报材料由各市审核并加盖公章,同时认真填写《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9月25日前,分别以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只报申请表、企业简介、专有技术特点和汇总表)报省局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谢海涛 (0531)82037296
附 件:1、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创新企业)申报表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