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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28 00:00: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部属高校,各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我省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非盈利性新型研发组织。
2、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要求。重点支持行业共性、民生公益、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原则上允许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有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研的,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
4、上年度到期项目验收率低于80%的申报单位,实行限额申报,以2016年申报项目数为基数按验收比例确定2017年申报项目数量。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须按期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二、支持方式
1、省财政科技资金将采取事前无偿资助的方式对立项项目予以支持。
2、项目立项后,批复省拨经费低于申请省拨经费的原则上由申请单位自筹补足,自动生成的任务书指标不得调整。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登录网址:http://221.214.94.50:81/idpweb/),请申报单位先进行单位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申报。
2、项目申报实行主管部门推荐方式。省属单位由省主管部门推荐;部属高校可直接推荐;地方申报项目由所在市科技局或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荐。
四、申报时间
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3月3日9:00-2017年3月28日15:00,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15:00。逾期申报无效。
单位账号注册咨询QQ群号: 147053329
申报咨询:山东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0531-66680017
省科技厅资源配置处:0531-66777068
山东省科技厅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