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5186675
发布时间:2018-07-17 09:56: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济科发〔2017〕49号)和《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济财教〔2017〕13号)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领兑付高企培育创新券资金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范围
济南市2017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时间安排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到2018年8月底结束。逾期未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劵将无法兑付。
三、申领程序
1、市科技局已将本批次高新技术企业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下发到各县区(该用户名和密码仅能在系统中申请兑付高企培育创新券)。请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 及时将用户名、密码通知到相关企业。
2、相关企业要尽快登陆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管理平台(http://cxq.jnsti.gov.cn)组织完善高企培育创新券申请信息、提交兑付申请信息并上传高企证书电子版。
3、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及兑付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后尽快予以提交。
4、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通过济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jnsti.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的,通知济南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履行拨付手续。
四、相关要求
1、企业名称填写要规范,企业名称与高企证书中的企业名称要核实准确。
2、企业要登录平台核对所填写的银行开户行、开户名、银行账号等信息,银行账户要明确到相应支行。
3. 对于企业名称与高企证书不一致,但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http://www.innocom.gov.cn/gxjsqyrdw/index.shtml)完成更名程序的企业,其更名信息已分配到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的企业名单中。请通知相关企业在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管理平台(http://cxq.jnsti.gov.cn)中以更名后的企业名称提交高企培育创新券申请和兑付。
4、已完成工商更名但还没有在科技部门履行高企更名备案程序的企业,请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证明,附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高企证书复印件,寄送至所在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区县科技局或高新区科经局核实盖章后提交到市科技局高新处,按相关程序核实拨款前企业名称确认和拨付手续等工作。
五、联系电话
1、在高企培育创新券申请兑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咨询联系,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联系电话为:
历下区科技局 88151015
市中区科技局 82078337
槐荫区科技局 87118193
天桥区科技局 85596368
历城区科技局 88023812
长清区科技局 87218856
章丘区科技局 83236710
平阴县科技局 87898761
济阳县科技局 84232723
商河县科技局 84880290
高新区科经局 88871363
2、高企补助资金拨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与济南市科学技术信息所咨询联系。
济南市科技信息所财务部门:82062138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