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5186675
发布时间:2016-10-14 10:27: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高新区科经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28号),加强全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山东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鲁科字[2014]17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省科技厅、财政厅现启动2016年度山东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省科技厅、财政厅本年度重点支持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级以上高新区内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根据经费预算安排,本年度拟支持15个左右平台项目。
(一)创新研发平台。重点支持配套设施完善,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具有较强区域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创新研发平台。
(二)创新服务平台。符合全省科技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的综合性或专业性服务平台。重点支持为我省重点培育的国家、省创新型产业集群、产业基地服务的服务平台和主要服务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服务平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中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会同财政局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组织当地项目申报、推荐等工作,负责对申报单位资格和项目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三)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重点用于支持提升平台创新服务能力。原则上批复省拨经费低于申请省拨经费的由申请单位自筹补足,任务书指标不再调整。
(四)正在实施的山东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
1.县(市)区级科技及财政主管部门推荐函,一式4份。
2.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包括1份正本5份副本,正本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字样)。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采用A4规格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复印)。
3.申报书电子版及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二)申报材料请于10月13日前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园区处,不接受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联 系 人:任晓明
联系电话:0531-66608810
报送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F810室
附件:山东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书
济南市科技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