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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09 09:25: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小微企业创新券管理使用办法》(鲁科字[2015]80号)有关规定,按照我省创新券管理工作安排,现对2016年发放的创新券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核实。相关事项如下:
一、报送创新券兑现材料
1、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创新券审查、认定、统计、具体兑现工作。
2、各县(市)区科技局所报送的创新券相关数据信息应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上核对已通过,且兑现金额与平台数据一致;未核对及核对未通过创新券,不予认可。
3、本次报送的创新券含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上2015年内预约但在2016年结束的创新券。2016年度第一批已报送的创新券兑现材料,无需重复报送。
4、本次为2016年最后一次报送材料,请各县(市)区科技局认真组织,避免遗漏,过期不再受理。
二、填报供给方会员共享工作实绩情况
对本区域内供给方2016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仪器使用效率、共享成效和服务质量等工作实绩。填写2016年度供给方会员共享工作实绩情况汇总表(如附件4)。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于2017年1月20日16:00前提交2016年度第二批创新券兑现材料(见附件1、2、3)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济南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高新区舜华路747号31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jyqc@126.com。
联系人:程远
联系电话:88875386
附件:
1.创新券兑现汇总表
2.创新券兑现明细表
3.创新券兑现相关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
4.2016年度供给方会员共享工作实绩情况汇总表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