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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30 10:10: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按照山东省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对山东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30日至12月13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参股基金基本情况
1.威海恒创知识产权运营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申请人为威海闽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规模1.5亿元人民币,引导基金拟出资2000万元。
2.山东省嘉岳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申请人为济南嘉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规模1.5亿元人民币,引导基金拟出资2000万元。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期内的基金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人:王哲滢,联系电话:0531-82789681。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11月30日